更新提醒
取消及退款
透过大湾区航空网站直接购买的机票:
请前往我们网站的「管理预订」页面,使用您的13位机票号码(例如:283xxxxxxxxxx)以及姓氏和名字登入,然后选择「自愿退票」并提交申请。
透过旅行社购买的机票:
请联络该旅行社,查阅机票的条款及细则,并在适用情况下申请退款。
透过大湾区航空服务中心购买的机票:
请发送电邮至我们的服务中心寻求协助。
请注意,改期费用、改名费(如适用)以及预付服务(例如座位、餐膳及行李)均不可退款且不可转让。未使用的机票可在原始开票日期起一年内申请退款,惟须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于2025年11月11日或之前购买的机票: 仅未使用的税项可能可获退款。所有未使用航段的退款申请,均须受购票时适用的票价规则及条款所约束。
于2025年11月12日或之后购买的机票: 视乎所购买的票价种类,可能须缴付取消费用。所有取消及退款申请,均须受大湾区航空公司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若乘客未能搭乘原定航班,将须缴付误机费用。
请浏览我们的「票价种类」页面了解详细资料。
请注意,改期费、改名费(如适用)及预付服务(如座位、餐食及行李)均不可退款且不可转让。未使用机票可在原出票日起一年内申请退款,并须符合相关资格条件。
退款程序通常需要4至6星期,并将退回到购买机票时使用的付款帐户。实际到账时间取决于您的信用卡发卡银行的处理时间及结单截数日期。退款金额将显示在您下一期的银行或信用卡账单上。
如错过航班,票价、预付服务、费用及附加费均不予退款。该航班机票将作废,且不可转让至其他航班。
由旅行社出票,请联系旅行社申请退款。
由本公司服务中心出票,请发送电邮至服务中心申请退款。
经本公司网站出票,请于「管理预订」选择自愿退款申请,处理时间约4-6周,或需收取手续费。
于2025年11月11日或之前购买之机票,仅未使用税项可退款,所有未使用航段之退款申请须符合订票时适用之票价规则及条款。
于2025年11月12日或之后购买之机票,或需按所购票价类型收取取消费,所有取消及退款均受大湾区航空条款及细则约束。
如未按时登机,将收取误机费用。
请浏览我们的航班取消页面了解更多相关资料。
如果旅客因严重疾病无法如期出行,大湾区航空将不予退还任何票款、预付服务款项、费用及附加费。然而,如旅客本人或其父母、子女、亲生兄弟姐妹、配偶或相同预订编码(PNR)的同行旅客因严重疾病无法乘搭原先预订的大湾区航空航班,旅客可向我们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书。经确认后,我们将协助旅客更改旅行日期,并重新安排至原定旅游日期起90日内的其他适用日期。若您经由旅行社购买机票,请直接与该旅行社联络以提交申请。
医疗证明书必须包含以下资讯:
- 日期及所患疾病
- 病人姓名
- 病人与旅客的父母 、子女、亲生兄弟姊妹 或配偶关系证明(如适用)
- 主诊医生明确表示不适宜长途旅行
- 明确表示旅客不适合于预定旅游日期出行及提供详细病况
- 医院或医务所于一个月内所发出的证明,并须附有盖章
所有退票申请均须得到大湾区航空负责人批准,旅客或需支付票价差额及在航班座位供应情况许可方可安排。由于严重疾病原因而更改机票仅适用于相关乘客及相同预订编码(PNR) 的同行旅客。
申请人必须向大湾区航空提供死亡证明作为证明资料。申请后,需将死亡证明正本提交给大湾区航空客服代表进行核实。在下列情况下,经大湾区航空授权员工批准后,可办理退款:
- 因乘客死亡而无法乘搭原先预订的大湾区航空航班。
- 预订编码 (PNR)与已故乘客相同的同行旅客
- 申请人必须提供该乘客的有效死亡证明文件。此豁免安排仅适用于死亡日期之前签发的机票。
- 申请人须在航班起飞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线上聊天联络我们的客服代表,并在航班起飞前取消PNR预订,提交退款申请。
- 申请人须在航班起飞前透过电子邮件、电话、线上聊天或透过旅行社联系我们的客服代表,申请退还相关预付费服务(座位、预付费餐食、预付费行李等)。机场不接受机票/预付服务的申请。
- 退款申请及免税退款手续费的申请必须透过原出票机构提交。
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文件之一:
- 申请人必须提供官方死亡证明作为证明资料。此项豁免仅适用于死亡日期之前签发的机票。
- 大湾区航空公司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与乘客关系的证明(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作为证明材料。
所有退款申请均需获得批准。与已故乘客相关的机票退款仅适用于该乘客本人及其预订记录(PNR)相同的乘客。